理化检验人员技术资格证书培训通知(金相、力学性能、化学分析、光谱分析) 根据国家有关理化检验人员都必须通过相应的技术培训和经过资格鉴定合格,并取得技术等级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无证操作者,其检测结果无效,并限期离岗的规定,以及为配合GB/T19000-ISO9000质量认证对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我中心定期举办金相检验、力学性能、化学分析、光谱分析1级和2级培训。 培训条件: 1)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一级理化检验人员资格: a) 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含中专),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一年; b) 高中毕业学历及非本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含中专),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二年。 2) 凡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或高级工资格,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二级理化检验人员资格: a)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资格; b) 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两年; c) 大专相关专业毕业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三年; d) 中专、高中、中技毕业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五年; e) 取得本专业一级资格证书两年以上。可申请二级理化检验人员技术培训。 培训对象: ·各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站、所)相关人员; ·特种设备检测院(站、所)相关人员; ·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教学、检测、技术人员; · 冶金、钢铁冷热加工、汽车、机械、电力、石油、化工、矿山、铁路、桥梁、铸造、船舶制造、耐磨材料、**、等企业的理化检测技术人员、热处理工艺工程师及相关负责人; ·金属材料金相检验方法和标准制修订负责人等。 培训结束后,将进行本专业理论和实践操作考核,考核合格者将发给相应级别的理化检验人员技术能力证书。 联 联 系 系 153八二三九7211(wei 信:hzzxpx2010)